江西省精神卫生中心全面恢复正常门诊公告

尊敬的患者、家属及广大市民: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就医需求,经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5月30日起,在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基础上,医院全面恢复正常门诊医疗服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两个院区全面恢复精神科专家门诊、心理门诊及各类特色专病门诊

(一)青山湖院区(上坊路43号/155号)

恢复神科专家门诊心理门诊情感专病门诊物质成瘾门诊睡眠门诊老年科专病门诊(具体安排详见文末)。您可在医院公众号主页菜单栏“就医服务”中的“预约挂号”进行线上预约或直接前往精神科、心理科门诊大厅一楼挂号。

(二)青云谱院区(金鹰路5号)

开设精神科专家门诊心理门诊以及睡眠门诊(具体安排详见文末)。

 

二、门诊就诊及住院须知

现根据我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保障您与家人的就医安全,就诊期间请您严格遵守以下门诊就诊及住院公告:

(一)门诊就诊须知

1.我院无发热门诊,无接诊发热患者条件。若体温≥37.3°C,同时伴有有呼吸道相关症状,请主动告知预检分诊医务人员,跟随医务人员按照指定路线至门口待转运区域暂候,并根据规定配合前往定点医院就诊。

2.请所有来院人员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医院。

3.医院入口处,请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接受体温检测,遵守“一米线”、手卫生等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因故不能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和“72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的人员需配合做好流行病学史调查等信息登记,在门诊指定区域等待志愿者服务。

4.若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密切接触史、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流行病学史者,请主动配合南昌市疫情防控要求实行隔离、核酸检测等防控管理,暂缓来院。

5.就诊期间,候诊、检查、取药、缴费、结算等待时需保持1米以上间距。

6.严格按序就诊,做到“一医一患一诊室”,原则上每位患者仅限1名陪同人员。避免患者在诊室内聚集,请其他患者在候诊区耐心等待,分散候诊,每间隔一个座位就坐,并在指定区域内活动。

7.我院属于特殊医疗机构,无关人员不能随意进入院区走动

8.快递、外卖等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医院。

(二)住院须知

1.所有拟住院的患者必须经过门诊医师的诊治和疫情防控的筛查才能进入留观病区住院。

2.精神科住院患者原则上不允许陪护

3.因疫情防控需要,为避免交叉感染,暂停所有住院患者探访,继续使用网络、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探访。

4.心理科、老年科所有陪护人员不得擅自更换、离院

5.患者办理出院时,家属在出入院处一楼大厅等候,不得进入住院部病区,所有手续由医务人员完成,出院手续完成后,由医务人员将患者送交家属监护。

6.遵守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医院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进行动态调整,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祝您早日康复!

 

江西省精神病院

2022年5月27日

创建时间:2022-05-27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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